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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暑期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 12:00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暑期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人员的假期

(一)学 生:710日—93

(二)教职工:711日—92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

(一)教职工开始上班时间:93日(星期五)

(二)学生回校注册时间:9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

(三)下学期开始上课时间:96日(星期一)

三、相关事项

(一)全体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二)暑假期间,离开玉林市超过一周及以上的处级干部需以有效方式(含电话、短信)向学校分管领导请假。其中,正处级领导同时以有效方式(含电话、短信)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

(三)由疫情防控组、后勤基建处牵头,其他工作组及人事处(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处(部)、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配合,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制定假期疫情防控措施。

(四)后勤基建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师生用水、用电、用膳正常供应;要做好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检查、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立项工程项目进度,做好教学场所及学生公寓的维修和维护工作,协调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做好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五)学生管理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学生离校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开展清洁大扫除和安全隐患排查,学生离校时要关闭好宿舍的门窗、水龙头、电源等,以防发生事故。

2.有针对性对学生进行各类安全警示教育,重点开展疫情防控、防溺水、防灾避灾、防诈骗、交通安全等警示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3.暑期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需留校的学生须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部门要严格落实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和健康管理,学校相关单位做好住宿管理和生活服务保障等。离校学生在暑期中途不允许返校。

(六)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本单位的办公室及负责管理的馆场室、教学楼、实验室、仓库、学生宿舍等进行安全大检查,保证设备、消防和用电的安全;保卫处要切实加强暑假期间的校园治安巡逻及校门管控工作,特别要加强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教职工要积极配合,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外出要关锁好门窗;在校内留宿的外来人员,到保卫处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七)各单位要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工作。纪委、监察处要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党委宣传部要密切关注网上舆论,及时处置不良信息;招生就业处要有条不紊开展招生就业工作;教育技术中心(实验设备中心)要做好实验室和网络维护保障工作,确保实验室和网络安全;工会、体育健康学院要做好暑假期间体育场馆及教职工文体活动场所的开放和管理工作;继续教育学院、各相关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暑假的函授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其他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防疫等工作,确保师生平安度过暑期。

(八)统筹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各单位要将2021年暑假和秋季学期工作一体化部署推进,努力完成2021年党委行政工作各项任务并提前谋划学生(含2021级新生)秋季学期返校准备工作。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二级学院要围绕申硕攻坚工作不放松,进一步凝练学科特色,主动走出去,对表对标,查漏补缺。

(九)为了保证印章管理使用安全,暑假期间除紧急公文和特殊情况之外,学校办公室不对外办理盖章业务。校内各单位和个人,如需要办理各种公文、出具介绍信、补发换发工作证或学生证等涉及印章的事务,请于710日前办理完毕。

(十)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暑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玉林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的通知》《玉林师范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到指定地点在岗值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的有关规定,学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暑假带班值班情况不定期督查。

(十一)请各单位于76日前将暑期值班安排表报送学校办公室张桂玉(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到OA邮箱)。

学校办公室暑期值班电话:2698978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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