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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期开学期间消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17:23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学校2021年春季期全体教职员工将于93日正式上班,学生将于94—95日错峰返校,96日正式上课。为做好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安全的校园环境,根据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要求,现要求各单位在日常消毒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全校范围内的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毒范围

全校范围内所有场所。

二、责任分工

消毒工作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工,具体场所和责任人详见玉林师范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责任表(附件3)。消毒用品由校医院提供(联系人:朱玉13768990646)。

三、消毒方式、消毒方法、消毒时间、消毒频率和注意事项

消毒方式、消毒方法、消毒时间、消毒频率和注意事项参照《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202193日下午全校范围内所有场所进行一次统一全面的消毒,其它时间按指南通知要求进行。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消毒工作,按要求对所负责的场所进行消毒,确保消毒效果和消毒质量,同时做好消毒台账。疫情防控组将于93日下午安排人员对各个场所的消毒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消毒不到位的单位或台账记录不全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消杀消毒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敷衍了事的,报组织纪律保障与督查组严肃处理。

请各单位于94日下午下班前,将通过检查人员验收的台账交到行政办公楼109后勤基建处综合办公室存档,以备上级及属地疾控部门检查。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南的通知

2.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

3.玉林师范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责任表

4.玉林师范学院场所及设备设施消毒记录表

 

玉林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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