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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暑期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4 11:41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暑期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安排

(一)学   生:7月8日—8月26日,其中7月2日—7月7日由各学院安排学生开展实践活动。

(二)教职工:7月9日—8月25日,不参与指导学生实践活动的教职工,如需在7月9日前离校,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备后方可离校。

二、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一)教职工返校时间:8月26日(星期五)。

(二)学生返校时间:8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未接到学校通知,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三)下学期上课时间:8月29日(星期一)。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暑假期间,离开玉林市超过一周及以上的处级干部须以有效方式(含电话、短信)向学校分管领导请假。其中,正处级干部同时以有效方式(含电话、短信)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

(二)暑假期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学校防控办须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制定并适时调整假期疫情防控措施。

(三)后勤基建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用水、用电、用膳正常供应;要做好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检查、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立项工程项目进度,做好教学场所及学生公寓的维修和维护工作,协调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做好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学生工作部(处)及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暑期学生原则上不留校。因考研、实习、社会实践等确需留校的学生,须于7月1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审批手续。未申请留校及未获批留校的学生,须于7月10日18:00前离校,离校学生在暑期中途不允许返校。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和健康管理,做好住宿管理和生活服务保障等。

2.学生离校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开展清洁大扫除和安全隐患排查,学生离校时要关闭好宿舍的门窗水龙头、电源等,以防发生事故。

3.学生工作部(处)、各二级学院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各类安全警示教育,重点开展疫情防控、防溺水、防灾避灾、防诈骗、交通安全等警示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本单位的办公室及负责管理的馆场室、教学楼、实验室、仓库、学生宿舍等进行安全大检查,保证设备、消防和用电的安全;保卫处要切实加强暑假期间的校园治安巡逻及校门管控工作,特别要加强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六)各单位要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工作。纪委、监察处要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党委宣传部要做好网络舆情舆论引导工作;招生就业处要有条不紊开展招生就业工作;教育技术中心(实验设备中心)要做好实验室和网络维护保障工作,确保实验室和网络安全;工会、体育健康学院要做好暑假期间体育场馆及教职工文体活动场所的开放和管理工作;继续教育学院、各相关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暑假的函授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其他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防疫等工作,确保师生平安度过暑期。

(七)统筹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各单位要将2022年暑假和秋季学期工作一体化部署推进,努力完成2022年党委行政工作各项任务并提前谋划学生(含2022级新生)秋季学期返校准备工作。

(八)为了保证印章管理使用安全,暑假期间除紧急公文和特殊情况外,学校办公室不对外办理盖章业务。校内各单位和个人如需办理各种公文、出具介绍信、补发换发工作证或学生证等涉及印章的事务,请于7月8日前办理完毕。

(九)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暑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玉林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的通知》《玉林师范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到指定地点在岗值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的有关规定,学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暑假带班值班情况不定期督查。

(十)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暑期值班安排表加盖单位公章交学校办公室张桂玉,电子档以OA邮箱报送。

学校办公室暑期值班电话:2698978。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