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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师范学院工会2021年“三月三”慰问品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6 15:21 点击量:

我校工会拟为工会会员采购“三月三”慰问品一批,欢迎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商家前来报价。

一、采购货物品种、规格:

1.花生油一批。包装标准按5L/罐报价,生产日期要求不早于2020年11月30日;

2.晚稻大米一批。包装标准按5KG/包报价,生产日期要求不早于2021年4月1日;

3.鸡蛋一批。包装标准按36枚/箱报价,生产日期要求不早于2021年4月8日;

4.海鸭蛋一批。包装标准按30枚/箱报价,生产日期要求不早于2021年4月8日;

5.面条一批。包装标准按250克~1000克/包报价,生产日期要求不早于2021年1月31日;

6.卷筒纸一批。包装标准按10~12卷/提报价,生产日期要求不早于2020年12月31日;

7.抽纸一批。包装标准按4~8包/提报价,生产日期要求不早于2020年12月31日。

二、报价人资格: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实力。

2.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如果属于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则需提供所报价产品生产地所在行政村证明。

3.具有经营报价产品国家规定的必须的证件。

三、报价文件: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须包括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证(复印件)或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的需要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属于自已生产的农产品必须提供所报价产品生产地所在行政村证明。

3.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所报产品的代理商或者经销商证明材料(如相关证书或有效合同等复印件)。若报价人不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则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针对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保证书(原件)。

5.报价函。报价人必须就采购物品进行逐一单个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6.若报价产品为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扶贫企业生产的农产品,或相关部门认定的扶贫农产品,必须提供相关的认定证明材料(如:“广西扶贫产品”标识等)。

7.服务方案。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份数、递交方式、接收地点及截止时间:

交竞争性磋商文件一份,须加盖报价方公章(不加盖密封章者视为无效),并以密封形式于2021年4月1日下午3点钟由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证明)送达玉林师范学院工会办公室(玉林市教育东路1303号,行政办公楼六楼603室),邮政编码537000。

五、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精神,在优质优价前提下,优先采购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扶贫企业生产的农产品,或相关部门认定的扶贫农产品。

六、提供货物样品:

报价人按报价品种提供货物样品,若没有提供所报价格对应的货物样品或所提供的货物样品包装规格与所报价格的包装规格不一致的,均视为无效报价。评标结束后,将电话通知报价人领回不入围的货物样品(中标货物样品留样备检),如电话通知之日起3天内,报价人不来领取,我方有权自行处置。

七、采购方式:

竞争性询价采购。

八、供货时间、地点:

2021年4月12日8:3011:30,按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九、结算及支付方式:

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采购方在对货物验收、并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把货款转给供货方。

十、联系人及电话:

玉林师范学院工会办公室 陈老师 2668165。

附件:1. 玉林师范学院工会2021年“三月三”慰问品采购报价函

2. 玉林师范学院工会2021年“三月三”慰问品采购供应商报送货物登记表

玉林师范学院工会

2021年3月26日